婚姻家庭纠纷works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婚姻家庭纠纷 年老病妻生活难自理起诉老伴要求扶养获支持

年老病妻生活难自理起诉老伴要求扶养获支持

来源:江阴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swhhyjt.com/   时间:2016-07-18 10:07:30

分享到:0
    2月10日下午,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两名法官来到武宁县城原告潘菊与被告吴新林家中,就地开庭审理调解了一对六旬夫妻扶养纠纷案。

    潘菊与吴新林于2000年登记结婚,双方虽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共同子女,但婚后两人相依相伴,夫妻感情一直较好。2010年下半年,潘菊患上老年性精神病及小脑萎缩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后其一直由吴新林照料多年。2013年11月,老伴吴新林在家意外摔伤住院,在其住院后因无人照料,潘菊被送到县城一托老院寄养。吴新林出院后其儿子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后吴新林对潘菊的生活不闻不问,为此潘菊的亲属多次找吴新林协商夫妻扶养事宜,但均未果。无耐之下,潘菊一纸诉状诉于法院,以吴新林为单位离休职工,有夫妻扶养能力但不尽夫妻扶养义务为由,要求老伴吴新林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每月给付其生活费等费用1000元。

    武宁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一方面考虑到该案为一起特殊身份关系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另一方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身患疾病的老人,不便到庭诉讼,故决定将法庭搬至俩老人家中现场对该案进行审理。

    经法院主持调解,法官最终促成两位老人自愿达成夫妻扶养调解协议,双方一致约定,由丈夫吴新林自2014年2月1日起于每年的每月月底前给付妻子潘菊扶养费1000元。对该调解结果,两位老人及双方各自的子女亲属均表示满意。

 本文由法律168网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  http://www.fl168.com 

律师文集works

more

联系我们contact

more

  • 江阴离婚律师团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15161608665
  • yqssslb@163.com
  • 江苏省江阴市丹芙春城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