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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来源:江阴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swhhyjt.com/   时间:2014-06-05 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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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犯故意伤害罪应受何种处罚呢?其量刑起点是怎样确定?这个处罚的构成还需要如何作分析呢?需要哪些具体内容?法规如下文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判刑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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